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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守则

更新时间: 2024-04-30 03:44:22 |   作者: 文化理念

  2011年,上海在全面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中,新出台了2部法规、8个规章、18个规范性文件。经过一年多的集中整治,建筑市场管理不断强化,建设参与各方的质量安全意识得到增强,规范建筑市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深入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精神,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编制了《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守则》。《工作守则》编制的最大的目的是,进一步明晰建设各方在监理工作方面的职责,规范建设各方的主体行为,统一行政监督检查的要求,切实发挥建设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应有的重要作用。

  《工作守则》分两个部分。一是将涉及监理工作的政府规章以上等级的法律和法规进行汇编。其中,对与监理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全文摘录,对其他涉及监理工作的法律和法规摘编相应条款。二是依据这些法律和法规,明晰监理单位、建筑设计企业、实施工程单位、检验测试单位、政府监管人员等与监理工作有关各方的职责,并以工作要求的形式予以确定,同时还明确了检查的要求和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

  希望建设各方及建设行政监管人员严格遵守本守则,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和做好监理工作。本守则将在今后实践中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10]第5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1]1号

  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逐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沪府发[2011]17号

  6.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建交[2009]1552号

  9.上海市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报告制度的若干规定沪建交[2011]648号

  10.关于实施上海市建筑施工公司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通知沪建交[2011]970号

  11.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期管理的意见 沪建交[2011]1032号

  13.关于加强本市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沪建交联[2010]8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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